基金會設置精神
一、樸實
樸素:基金會捐助經費來之不易,應本節(簡)約、簡單為原則,不浮誇、不鋪張、不浪費,當用則用,能省即省。
確實:「實」字為待人處事之根本,做事確實、精實,做人誠實、實在,不欺騙、不隱瞞。
二、創新:
創造:基金會運作應本於不斷創造新的思維與觀念,須時時思考如何創新。
更新:不沉苛守舊,亦不脫離現實,認清自己、認清環境才能與時俱進。
三、堅毅
堅定:要具備堅定的執行力、創造力與發現問題、解決問題能力。
毅力:擇善固執,具備突破困難與障礙堅持到底的毅力與決心。
四、慈愛
慈悲:心懷慈善與悲天憫人之心境與胸懷。
仁愛:應具備親親而仁民,仁民而愛物,以仁慈與關愛之心扶助弱小與年長。